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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合并急性病毒性肝炎的处理

    妊娠合并急性病毒性肝炎的处理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妊娠期轻症肝炎

  处理与非孕患者相同。有黄疸者应立即住院,按重症肝炎处理。

  2.妊娠期重症肝炎

  保肝治疗;预防及治疗肝性脑病;防治凝血功能障碍。

  3.产科处理

  (1)妊娠期

    早期患急性肝炎,轻症积极治疗,继续妊娠。慢性活动性肝炎,适当治疗后应终止妊娠。中、晚期患急性肝炎,尽量避免终止妊娠,避免手术、药物对肝脏的影响。加强母儿监护,适时终止妊娠。

  (2)分娩期

    经阴道分娩增加胎儿感染病毒几率,主张剖宫产。经阴道分娩尽量避免损伤和擦伤,宫口开全后可行胎头吸引术或产钳术助产,缩短第二产程。重症肝炎,经控制24小时后剖宫产终止妊娠。

  (3)产褥期

    不宜哺乳者应及早回奶。回奶禁用雌激素对肝脏有损害的药物,可口服生麦芽或乳房外敷芒硝。

  子痫是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五种状况之一,也是世界范围内构成孕产妇生命威胁的严重妊娠并发症。子痫的处理虽然可以简化成一个极具精简的流程图,但临床处理并非如此简易。临床过程包括了对疾病临床特点的认知、先兆症状的识别、抽搐发作的预防、病程发展的监控和处理。而对每一例的个案处理又包括发病异质性、发病基础状况和发病的内在和外在环境等方面的考虑。此外,产科医生已经不能仅仅满足于能够治疗子痫,更应关注于子痫的预防,关注于预防子痫对于继后妊娠和母儿后期生存质量的保护。对子痫前期-子痫的临床处理中就应包括减缓轻度子痫前期的发生、避免和降低重度子痫前期及其严重并发症的发生以及降低子痫的发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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