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绍瑞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擅长:乙肝、脂肪肝、肝硬化和肝癌的防治及肝衰竭的人工肝治疗;在急慢性肝病的发病机制与治疗,干细胞与肝衰竭肝脏再生,新发突发传染病以及医学人工智能等研究领域有独到的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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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介
郝绍瑞,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感染病科,副主任医师,博士。 毕业于浙江大学医学院,获理学、医学双博士学位,从事感染性疾病与肝病的诊治。擅长肝衰竭的人工肝治疗以及新突发传染病的救治。积极承担教学任务,担任长学制教材《感染病学》第三版学术秘书。参与了乙肝慢加急性肝衰竭中国标准的提出,和我国《肝衰竭诊治指南》《非生物型人工肝治疗肝衰竭指南》的修订。获得2017年浙江大学医学院先进工作者荣誉。展开
个人擅长
乙肝、脂肪肝、肝硬化和肝癌的防治及肝衰竭的人工肝治疗;在急慢性肝病的发病机制与治疗,干细胞与肝衰竭肝脏再生,新发突发传染病以及医学人工智能等研究领域有独到的见解。展开
  • 乙肝携带者怎么办

    乙肝携带者(慢性HBV感染者)需通过科学监测、生活管理及必要治疗控制病情,降低肝硬化、肝癌风险,同时避免传染他人。 一、明确携带者类型与状态 乙肝携带者指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持续6个月以上,肝功能正常(ALT/AST正常),无明显肝损伤。分为“慢性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HBV DNA阳性但肝功能正常)和“非活动性HBsAg携带者”(HBV DNA低复制、肝功能正常)。需通过乙肝五项、HBV DNA定量、肝功能、腹部超声及肝纤维化指标(如FibroScan)明确分类,避免盲目治疗。 二、定期医学监测 每3-6个月检查肝功能、HBV DNA、乙肝五项、腹部超声;每年评估肝纤维化程度(FibroScan)。40岁以上、有肝癌家族史者每6个月增加甲胎蛋白(AFP)检测。监测可早期发现肝炎活动、肝纤维化进展或癌变倾向,及时干预。 三、科学生活管理 避免饮酒,减少高脂高糖饮食,均衡摄入优质蛋白(如鱼、蛋、奶)、维生素(如绿叶菜、柑橘)及膳食纤维。规律作息,避免熬夜(23点前入睡),适度运动(如快走、游泳)增强免疫力,避免剧烈运动。分餐制,不共用牙刷、剃须刀等,减少血液体液传播风险。 四、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孕妇携带者:孕24-28周检测HBV DNA,高病毒载量(>2×10 IU/mL)者需在医生指导下于孕24-28周开始抗病毒治疗(如替诺福韦/替比夫定),产后新生儿需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首针疫苗,1月龄、6月龄完成后续接种,阻断母婴传播。合并糖尿病/高血压者:严格控制基础病,避免肝损伤叠加。 五、规范治疗原则 仅当出现肝功能异常(ALT/AST升高)、HBV DNA阳性且排除其他原因、或肝纤维化/肝硬化时需抗病毒治疗,药物包括恩替卡韦、替诺福韦酯、丙酚替诺福韦等(需医生评估后开具处方)。无肝损伤证据者无需用药,避免滥用保肝药或保健品。 总结:乙肝携带者需长期科学管理,定期监测是核心,生活方式调整与特殊人群规范干预并重,可有效维持健康状态,降低并发症风险。

    2026-01-15 13:58:02
  • 乙肝第三针最晚8个月

    乙肝疫苗第三针(全程接种的最后一针,通常在6月龄时接种)最晚应在出生后8个月内完成,以确保最佳免疫效果;超过8个月未接种者,需尽快补种并检测抗体,必要时重新接种。 一、第三针的免疫关键作用 乙肝疫苗全程接种遵循“0、1、6月龄”程序,第三针(6月龄剂次)是巩固免疫应答的核心环节。研究显示,按时完成第三针可使95%以上儿童产生保护性抗体(抗-HBs≥10mIU/ml),显著降低乙肝病毒感染风险。 二、8个月内完成的科学依据 根据《中国乙型肝炎防治指南(2022版)》及WHO建议,新生儿免疫系统在出生后8个月内对疫苗应答最佳,第三针延迟至8个月后可能导致抗体生成不足。因此,第三针需在8个月内完成,超过8个月补种前需先检测乙肝表面抗体(抗-HBs),抗体阴性或滴度不足时需重新按“0、1、6月龄”程序接种。 三、特殊人群接种注意事项 早产儿/低体重儿:按矫正月龄计算接种时间,如早产儿出生体重<2000g,建议在矫正月龄满8个月内完成第三针; 免疫功能低下者(如HIV感染者、肿瘤放化疗患者):需在接种前评估免疫状态,必要时调整为更高剂量疫苗或增加接种次数; 孕妇:孕期可按计划完成前两针,第三针建议产后8个月内补种,不影响母婴安全。 四、超8个月未接种的处理方案 若超过8个月未接种,需优先完成以下步骤: 检测抗体:通过乙肝五项(HBsAg、HBsAb、HBeAg、HBeAb、HBcAb)明确免疫状态; 补种策略:若抗-HBs<10mIU/ml,按“0、1、6月龄”程序重新接种,接种后1-2个月复查抗体; 抗体充足者:若抗-HBs≥10mIU/ml,无需额外接种,但建议每3-5年复查一次抗体。 五、总结与强调 乙肝疫苗接种是预防乙肝最有效的手段,新生儿及婴幼儿需严格遵循“0、1、6月龄”时间节点,避免因拖延导致免疫失败。成人若既往未完成全程接种,也需按程序补种,降低慢性乙肝感染风险。建议家长定期关注儿童疫苗接种本,确保及时完成关键剂次。

    2026-01-15 13:57:08
  • 乙肝病毒携带者和小三阳有区别吗

    乙肝病毒携带者与小三阳是不同的医学概念,前者强调乙肝病毒感染后的免疫耐受状态(HBsAg阳性、肝功能正常),后者指乙肝五项中特定血清学指标组合,两者在定义、病毒复制、传染性、肝功能及临床处理上存在区别。 定义与诊断标准 乙肝病毒携带者:指HBsAg阳性持续6个月以上,肝功能(ALT/AST)正常,肝组织学无明显炎症或纤维化,可分为HBV DNA阳性(低复制)和阴性携带者(如《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定义)。小三阳:指乙肝五项中HBsAg、抗-HBe、抗-HBc三项阳性,是乙肝病毒感染的血清学标志之一,需结合HBV DNA及肝功能判断其临床状态。 病毒复制与传染性 乙肝病毒携带者(HBV DNA阳性者)仍有病毒复制,传染性取决于HBV DNA载量;小三阳患者中,若HBV DNA阳性(如HBeAg阴性慢性乙型肝炎),病毒持续复制,传染性较强;HBV DNA阴性的小三阳(非活动性)传染性低。 肝功能状态 乙肝病毒携带者肝功能多正常(ALT/AST正常),极少数可进展为隐匿性肝炎;小三阳患者中,部分肝功能正常(非活动性),部分(活动性)ALT/AST升高,提示肝脏炎症(如ALT>2倍正常值上限)。 临床意义与处理原则 乙肝病毒携带者:若HBV DNA阴性,无需治疗,每6个月复查肝功能、HBV DNA及腹部超声;若HBV DNA阳性但肝功能正常,需每3-6个月监测。小三阳:无论HBV DNA是否阳性,均需定期复查,肝功能异常或HBV DNA阳性者(如恩替卡韦、替诺福韦)需抗病毒治疗,非活动性小三阳可每1-2年随访。 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孕妇乙肝病毒携带者或小三阳,需孕期监测HBV DNA,HBV DNA阳性者妊娠24-28周可考虑抗病毒治疗(如替诺福韦),降低母婴传播风险;糖尿病、肥胖等代谢疾病患者,需更密切监测肝功能,避免肝损伤叠加。 (注:以上内容基于《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及临床研究,具体诊疗需遵医嘱,药物仅作名称说明,不提供服用指导。)

    2026-01-15 13:56:16
  • 想知道自己是否得了肺结核

    怀疑自己是否得了肺结核,需结合症状、流行病学史及检查结果综合判断,关键诊断依据包括持续咳嗽、低热、盗汗等症状,肺部影像学异常及病原学检查阳性。 1. 典型症状与表现:肺结核常见症状包括持续咳嗽2周以上,伴咯血或痰中带血,午后低热(37.3℃以上)、夜间盗汗、不明原因体重下降(每月下降超过5%)、乏力。部分患者症状不典型,如糖尿病患者可能无明显发热,仅表现为食欲减退;老年人可能仅以乏力、体重下降为主;儿童可能因咳嗽不频繁而被忽视,需关注生长发育迟缓。 2. 辅助诊断关键指标:胸部影像学检查(胸片或CT)显示肺部渗出、增殖、干酪样坏死或空洞,尤其是上叶尖后段、下叶背段病灶;病原学检查中,痰涂片抗酸染色阳性率约50%-70%,痰培养需4-8周,分子生物学检测(如Xpert MTB/RIF)敏感性超过90%;结核菌素皮肤试验(PPD试验)阳性提示感染,但需排除卡介苗接种影响;γ-干扰素释放试验(IGRA)特异性更高,尤其适用于PPD假阳性人群。 3. 特殊人群的风险与鉴别提示:HIV感染者因免疫力低下,肺结核进展快,可同时合并肺外结核,需缩短诊断间隔;长期吸烟者气道防御能力下降,肺结核症状可能与慢性支气管炎混淆,需通过胸部CT鉴别;老年患者若出现新发肺部阴影,需警惕肺癌合并感染的可能,建议结合肿瘤标志物及病理活检。 4. 鉴别诊断重点:肺结核需与社区获得性肺炎鉴别,后者多有高热、白细胞升高,抗生素治疗2周后症状缓解;与支气管扩张鉴别,后者影像学可见支气管扩张征象,痰量多且伴反复咯血;与肺癌鉴别,后者年龄多>40岁,影像学有分叶、毛刺,病理活检可明确。 5. 高风险场景的行动建议:存在结核患者密切接触史、居住环境拥挤、免疫力低下(如长期使用激素、透析)或有糖尿病史者,若出现持续症状,应立即进行胸部CT和痰抗酸染色检查,避免因延误诊断导致传染性扩散。儿童出现不明原因咳嗽、低热时,家长应尽早带其至儿科就诊,优先选择胸部DR检查,必要时IGRA辅助诊断。

    2026-01-15 13:55:21
  • 一次性口罩可以隔绝病毒吗

    一次性口罩对病毒的防护能力:科学解析与正确使用指南 一次性口罩(通常指医用普通级或民用一次性口罩)在正确佩戴和使用的前提下,可有效阻隔含病毒的飞沫传播,但对气溶胶传播的防护能力有限,无法完全替代医用外科口罩或N95等高效过滤口罩。 一、防护原理与过滤效率 一次性口罩主要通过熔喷布的物理过滤和静电吸附作用,对直径≥5微米的飞沫颗粒过滤效率较高。根据《医用口罩》国家标准(GB/T 32610-2016),医用普通级一次性口罩对非油性颗粒过滤效率≥95%,能有效阻断咳嗽、打喷嚏产生的飞沫核传播,其防护核心机制是“物理拦截+静电吸附”。 二、对不同传播途径的防护针对性 口罩可阻断含病毒的飞沫传播(如直接接触污染飞沫),但对气溶胶传播(如新冠病毒通过气溶胶长时间悬浮传播)防护能力有限。因气溶胶颗粒直径多<5微米,普通一次性口罩过滤效率不足,需结合通风、社交距离等措施;临床研究显示,在无通风环境下,医用普通口罩可降低60%-80%的飞沫传播风险(《柳叶刀》2020年研究)。 三、使用中的关键影响因素 防护效果依赖规范操作:需确保口罩完全遮盖口鼻,鼻梁条紧贴面部(避免漏气),系带松紧适度;若口罩潮湿、破损或接触污染物,应立即更换(连续佩戴不超过4小时,避免重复使用)。未规范佩戴(如鼻夹未压实、口罩下滑)会使防护效率下降50%以上。 四、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婴幼儿需用儿童专用一次性口罩,避免因尺寸过大导致漏气或窒息;老年人、慢性呼吸疾病患者(如慢阻肺、哮喘)建议选择医用外科口罩(低阻力设计),并在医生指导下使用;过敏体质者需警惕熔喷布材质可能引发的皮肤刺激,优先选择无刺激性医用级口罩。 五、正确使用与替代方案 日常普通场景(如外出购物)建议选医用外科口罩(过滤效率≥30%);进入医疗机构、高风险环境(如电梯、地铁)需用医用防护口罩(N95/KN95)。使用前检查包装有效期及完整性,使用后规范丢弃至医疗废物桶,避免二次污染。

    2026-01-15 13:5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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